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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新建工程周边房屋安全检测鉴定采购项目

2019年11月13日      有2816人浏览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普陀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新建工程周边房屋安全检测鉴定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应谈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2、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证书;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应谈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新建工程周边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2、招标编号:SHXM-00-20191109-074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9-0137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分包件:不分包件。(2)项目总体情况:根据上海市建委、房地局、环保局于2008年7月7日发布的《关于减少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的试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范要求及相关技术资料,本次甲方拟对基坑周边影响范围内房屋进行损坏趋势检测。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光新路431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6个月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721300.00元(国库资金:7213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落实中小微企业优惠相关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应谈人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1-12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19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三)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四)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文记录名单。请上传“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1-12 15:00:00至2019-11-19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可于2019-11-13 至2019-11-19 每天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00,携带上传资质和近三个月纳税凭证、社保缴纳凭证、财务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等至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进行现场验证。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1-2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1-25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

2、磋商地点:梅川路1518号60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其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原件、纸质响应文件原件、(无)疑问函原件,以供招标单位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3G/4G可以无线上网并能成功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参加投标。迟到或未携带CA证书、笔记本电脑及上网设备导致无法现场签到、解密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磋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不组织。2.澄清答疑:供应商可在2019-11-20 13:00时前将疑问函或无疑问函(签字并盖章)发送邮件至1770060421@qq.com,代理机构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统一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纪要。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等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应谈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报名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总工会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509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号605室
邮编:200333邮编:200333
联系人:叶国俊联系人:印晓晖
电话:52501155电话:13636616906
传真:52564588传真:6464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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