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1701XH0012 | 标段号: | C01ZG004 |
招标人: | 上海体育馆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漕溪北路1111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上海体育馆、上海游泳馆改造及新建体育综合体项目结构加固专业分包工程 | ||
建设地点: | 徐家汇社区南部,西至漕溪北路、南至中山南二路、东至天钥桥路、北至零陵路。 |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127720.9平方米。项目拟保留上海体育馆和上海游泳馆主体建筑,进行内部改造,并新建地下体育综合体及室外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1548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38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4101.3平方米 |
工程总投资: | 128982.74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5865.62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5297.1939万元人民币 |
施工工期: | 9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由招标人所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显示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施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游泳馆及体育馆的结构加固。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 施工资质要求第一条特种工程(结构补强)施工专业承包不分级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具有2015年至今以承接的同类项目公共建筑项目(建筑规模不小于1.5万平米或并且改造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业绩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1)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2017、201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均处于盈利状态。 2)施工技术方案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0年05月28日 09时30分到2020年06月01日 16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23300000*1504、1514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6月09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地点: | 小木桥路683号2楼B02会议室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1000元人民币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300元人民币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16日 09时30分到2020年06月20日 16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7月08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地址: | 小木桥路683号2楼B02会议室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 ||
备注: | 1)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为300元/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1000元/本(在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提交),开票信息请自行准备好后递交给现场经办人。 2)本项目图纸请各单位自行登录百度网盘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23q38RrIENL5nZYTGXq40A 提取码: sckj 3)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 4)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5)当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制)的申请人>7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选取≥7家的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