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J1监舍楼维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特种专业工程(结构补强、建筑物纠偏和平移)施工资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J1监舍楼维修 2、招标编号:SHXM-00-20210811-009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21-W0259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周浦监狱J1监舍楼项目经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审批,上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报建,项目总投资额(万元)368.70万元,建筑面积4610.00平方米。上海市周浦监狱J1监舍楼A1、D单元向北最大倾斜已超过应纠偏的限值5.5%,房屋地基基础的变形总体平稳,但变形还在不断发展中。个别墙段、 新增隔墙下多孔板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底层原L^M-10' 11储藏室与事务室隔墙拆除后,该部位二层墙下应增加钢筋混凝土托梁。D结构单 元在风荷载组合作用下,横向框架梁支座抗弯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底部纵筋锚固长度不满足抗震鉴定要求。A1结构单元房屋纵向第1层、第3 5层和出屋面电梯间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小于1.0。现对地基基础、外墙、内墙、梁、柱等部位进行加固与纠偏施工并恢复原装饰装修,具体详见图纸。本项目施工招投标不分标段,所有建设内容均包含在本次招标标段中。本次招标将通过对本项目的施工投标文件的评审,确定施工中标人。 5、交付地址:周浦镇康沈路2077号 6、交付日期:根据项目实际开工日期,施工周期为75日历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323287.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323287.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招标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 10、最高限价:3220000 11、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12、项目联系人:马育东 13、电话:13764027065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1-08-16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8-23 11: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特种专业工程(结构补强、建筑物纠偏和平移)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2、法人授权委托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4、被委托人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相关网页查询页打印盖单位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2021-08-16 至2021-08-23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500元/本,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08-27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1-08-27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802室 2、磋商地点: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802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2)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和上网卡;3)纸质招标文件一正二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old.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周浦监狱企业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地址:浦东康沈路2077号地址: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1101室邮编:201318邮编:200082联系人:余薇薇联系人:马育东电话:58111181电话:13764027065传真:58111181传真:65878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