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 静安区2017-2019年度住宅修缮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下 房屋安全检测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资质标准:
3.1.1具有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证书并包含以下业务范围:
(1)房屋完损状况检测鉴定; (2)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3)房屋损坏趋势检测鉴定; (4)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鉴定; (5)房屋抗震能力检测鉴定; (6)房屋质量综合检测鉴定; (7)房屋其它类型检测鉴定;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检测或类似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本项目投标前的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静安区2017-2019年度住宅修缮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下 房屋安全检测单位入围
2、预算编号:17-20091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拟实施的: 静安区2017-2019年度住宅修缮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下 房屋安全检测单位入围建设地点全部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内。工程的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已基本到位。入围单位数量:5家。服务期限:3年。
4、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5、交付日期:招标人指定的交付日期
6、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7年5月11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05月18日,携带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材料。(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漕宝路509号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06 13: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06 13: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青云路750号北楼1楼
2、开标地点:青云路750号北楼1楼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加盖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
④《检察机关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包括法定代表人查询页、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页及投标单位查询页)。
(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加盖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
⑤《检察机关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包括法定代表人查询页、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页及投标单位查询页);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 | |
地址:大统路1051号3号楼3208室 | | | |
邮编:200071 | | | |
联系人:王寅成 | | | |
电话:63070038 | 33792288 | | |
传真:63241069 | 33792288 | |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漕宝路509号8楼 |
邮编:200233 |
联系人:刁清莹 |
电话:33688305-8532 |
传真:33688306 |
|